第(2/3)页 胡子同学五大三粗的,被庞光发现了,也没什么大不了。 他虽然长相老,但年纪小,完全可以亮出学生证,宣称自己是他的粉丝。 卓衣衣道:“他晚上爱去兰木方酒吧喝点。” 终究是情人更了解他的生活习惯,沈归更加觉得不可以把任何一个女友变成前任。 前任要想整自己,会很致命。 经过两小时的行驶,悍马车开进了人口近千万的南都市。 水泥森林里,行人如同蚂蚁般渺小。 拥挤的道路,繁华的街道,如同喧闹在心上。 由于牡丹对道路不熟悉,沈归换座到副驾驶指挥。 “为什么你会对南都了如指掌?” 他才二十岁,土生土长的晓峰县城人,上学都没出过远门。 脑子再好用,了解一个地方也需要时间的。 牡丹上次陪他来买车的时候,就很想问这个问题。 沈归实话实说道:“我在这里奋斗过半辈子。” 她只当他在开玩笑,神奇的老公,就是座迷宫,她永远不可能摸清他的所有底细。 他知道她不会相信的。 沈归念念不忘辛酸的创业史,让牡丹继续往北行驶,穿过白塔区,进入南江区,熟悉的蓝山湖就在眼前。 蓝山湖畔西岸行人如织,唯有东岸破旧的小洋楼周边一片荒芜。 沈归下车后,指着小洋楼,对牡丹道:“我要把那栋楼买下来。” 上次来南都,他手上没有余钱,有想法没办法。 离蓝山湖南岸五百米的距离,就是他的母校南都大学,在华夏算三流大学,但在本省却是最好的大学。 蓝山湖以北是南都师大,南都财大。 即使是现在,蓝山湖也是南江区的中心,而南江区一直是南都市的中心。 寸土寸金,这里的物业只涨不跌。 沈归与牡丹沿着蓝山湖的湖堤缓缓行走。 其他人留在车上等候,如果卓衣衣下车的话,肯定会引起轰动。 她是南都市走出来的最大腕明星。 沈归感慨万千,心绪难平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