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转过头来,看着林夏霄期待的小眼神,于雷略微犹豫了一下,决定委婉的向他们提出点意见,毕竟就照着他们这么个搞法,别说两年了,再给他们二十年也不见得能出道。 “那我可就说了啊……首先你们的风格太混乱了,流行朋克、流行摇滚、硬摇滚、英伦风,实在是有点混乱。其次,你们这些歌曲全都是在模仿,完全照搬照套,一点属于你们自己的风格都没有。” “这些还都不是最大的问题,最大的问题在于,你这嗓音条件用来唱这几种风格其实都不是很合适,可你们偏偏又没有自己的演唱风格,你们搞乐队这么久了,总该有个自己的风格吧?” “靠…”林夏霄忍不住爆了粗口。 他本来也没指望着于雷能给出什么中肯的建议,向于雷询问建议,那纯粹就是客套话,顺便想听对方多恭维自己两句,哪知道于雷一句恭维都没有,开口就说他们的问题,最关键的是,于雷说的这些还真是每条都在点上。 林夏霄尴尬地挠了挠头,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,“风格这个…我们暂时还真没有。” 于雷上辈子虽然最后没成为一个歌手,大学时组的乐队也只能算是业余,但于雷无论是天赋还是对音乐的热爱,于雷自以为绝不比专业的歌手差,之所以最后没能走上歌手的道路,主要还是因为家里人的反对。 虽然上一辈子没能成为歌手,但作为一名忠实的音乐爱好者,于雷对于国内外的各种歌手、乐队,甚至是他们的音乐风格,基本都有涉猎,甚至可以说是一清二楚。 就按照林夏霄现在这个玩法,停留在模仿的阶段,一点自己的风格都没有,大概就只能去酒吧当个驻场乐队。真正成名的乐队,无一不都是有着自己的风格,然后不断地从各种类型的音乐中学习,获取灵感汲取养分,最终彻底使自己的风格被大众接受。 听到于雷的话,不止是林夏霄的脸上挂不住,在场的其他四个人的脸色也是非常难看,但奈何于雷一句话都没乱说,说的句句都在理上,他们就算是心里哔了狗,也是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。 “嘿,兄弟,你不是要来录歌么?正好,去录音棚给咱展示展示你的风格呗!”一旁的吉他手笑嘻嘻地说道。 在吉他手旁边的鼓手也是一脸的怂恿,阴阳怪气地说道:“就是啊!让哥几个见见世面开开眼,说谁不会啊,所有人都知道米其林大厨做的饭好吃,世界上的米其林大厨可没几个。” 于雷一听这话,顿时乐了,这几个富二代还真是笑里藏刀啊!恐怕是觉得自己以来年纪不大,二来觉得自己没什么钱。这是把自己当软柿子捏了。 但我堂堂八尺男儿,上一世窝囊的过去了也就算了,这一辈子还想把我当软柿子捏?那你们恐怕是找错了人! 想到这,于雷心中倒也是来了火气,这乐队自己唱的稀烂,本来我还不想评价的,你们非要让我说,我这说了大实话,又嫌我说的难听,怪不得玩了两年的摇滚还啥名堂都没有,典型的活该! 第(2/3)页